委托出口:
分两种模式,一是直接代理模式,即出口企业与客户协商好,由代理方与客户签订合同,出口商与代理方签订代理协议,代理方以自己名义报关出口并收汇。各项费用由出口商承担,代理方按货值收取代理费,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给出口商退税;二是真代理假自营,即出口方把货物开具给代理方,代理方以自己名义出口并收汇,代理方退税。该模式只有生产企业委托外贸综合服务公司出口时才可以操作。
适用范围
(一)本贸易方式包括:
1.以正常交易方式成交的进出口货物;
2.来料养殖、来料种植进出口货物;
3.进料加工贸易中,对方有价或免费提供的机器设备;
4.旅游旅馆、酒店进口营业用的食品和餐佐料等;
5.援助的进出口货物(包括我方利用款项自行采购进口的物资);
6.外商投资企业用国产原材料加工产品出口或经批准自行收购国内产品出口的货物;
7.国内经营租赁业务的企业购进供出租用的货物;
8.经营保税仓库业务的企业购进供自用的货物;
9.经营免税品和免税外汇商品的企业购进自用的手推车、货架等货物;
10.外商投资企业进口供加工内销产品的料件;
11.外籍船舶、飞机在我国境内添加的国产燃料;
12.对台间接贸易进出口货物。
危险进出口报关注意事项:
1、危险品出口之前,向货代提供危险品说明书(危险品说明书中必须包括中英文品名、危险品级别、危规页码、联合国编号),由货代向海关询问港口是否接受此种危险品。
2、如果港口接收此种危险品,可着手安排订舱事宜。
3、订舱之前,我司须填写一份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单位登记申请表及包装鉴定申请表,如果公司已在港口所在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注册就不必填写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单位登记申请表,但需在包装鉴定申请表上盖我司公章,将两份文件交给工厂,由工厂向当地商检局提出申请,办理海运出口危险货物的包装鉴定。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跨境电商报关流程的创实货运于2025/3/9 15:37:29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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