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
(一)本贸易方式包括:
1.以正常交易方式成交的进出口货物;
2.来料养殖、来料种植进出口货物;
3.进料加工贸易中,对方有价或免费提供的机器设备;
4.旅游旅馆、酒店进口营业用的食品和餐佐料等;
5.援助的进出口货物(包括我方利用款项自行采购进口的物资);
6.外商投资企业用国产原材料加工产品出口或经批准自行收购国内产品出口的货物;
7.国内经营租赁业务的企业购进供出租用的货物;
8.经营保税仓库业务的企业购进供自用的货物;
9.经营免税品和免税外汇商品的企业购进自用的手推车、货架等货物;
10.外商投资企业进口供加工内销产品的料件;
11.外籍船舶、飞机在我国境内添加的国产燃料;
12.对台间接贸易进出口货物。
易货贸易
一、定义与代码
易货贸易是指不通过货币媒介而直接用出口货物交换进口货物的贸易。本贸易方式代码为"0130",简称:易货贸易。
二、适用范围
本贸易方式包括与原苏联、东欧等二十六国以及与其他国家的易货贸易。
本贸易方式不包括:
1、对台中签订易货合同的贸易,对台中签订易货合同的贸易应为"其他贸易"(9737)。
2、边境中签订易货合同的贸易,应为"边境小额"(4019)。
常用三种成交方式
EXW:工厂交货后,由买家承担清关费用和运费。
FOB:离岸价格,又称船上交货价格。卖家负责国内运费+本地港口杂费+货物成本价。货物安全上船之后,物流运费由买家负责。如果在吊运过程中,吊杆断裂,货物没有落入大海而是落入船板上,则由买家承担风险。
CIF :成本+保险费+运费:卖家负责货物运输上船,以及货物到进目的港的运费和费用。如遇到海运拥堵,集装箱掉海里,运费和风险都由买家负责。仅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成交方式申报需和客户确认,如实申报,正确填写,出口报关后可申请退税。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综合退税报关的公司的创实货运于2025/5/1 7:10:58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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