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出口:
分两种模式,一是直接代理模式,即出口企业与客户协商好,由代理方与客户签订合同,出口商与代理方签订代理协议,代理方以自己名义报关出口并收汇。各项费用由出口商承担,代理方按货值收取代理费,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给出口商退税;二是真代理假自营,即出口方把货物开具给代理方,代理方以自己名义出口并收汇,代理方退税。该模式只有生产企业委托外贸综合服务公司出口时才可以操作。
买单出口:
此模式属于。即出口方花钱买来其他公司的盖章的空白A4纸和委托报关协议,再以该公司名义制作单据打印在买来的纸上,找报关行报关,此模式出口商没法退税,收汇时以离岸公司收。对卖单公司来说,可以虚开进项骗取出口退税或骗汇入境。一定要注意不要用该模式出口,很可能你就成为骗税的帮凶了!!!
离岸公司(或保税区)模式:
即以离岸公司在国内采购,让供应商直接报关出口,此时,离岸公司就成为境内工厂的客户了。注册在保税区等监管区域的企业,也可以利用该模式,自身无需报关即可出口。该模式外汇上有个叫法,叫“第三类代理划转”
进口业务:
1、自营进口:
公司直接境外采购并付款,报关时可以自行报关或委托报关行以公司名义报关
2、间接代理报关:
进口公司直接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进口单据直接是进口公司抬头,然后进口公司与报关行或其他进出口公司签订委托报关协议,让报关行以报关行名义或者以其他进出口公司名义报关。
3、代理进口:
找代理公司进口,货款打给代理公司,代理公司再支付境外,代理公司报关。进口税一般为双抬头,其中一方抵扣
4、假自营真代理模式:
代理公司进口后开具货物给委托方。
想做出口退税的企业没有实际的办公地址是不可行的,做出口退税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是出口企业要实地(也叫实际经营)。而且,出口企业的实际经营地址和注册经营地址要保持一致。
通俗来讲,出口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地址一定要是跟实际经营地址相同,从目前做出口退税的角度来说,如果出口企业不是实地经营,税务局一旦上门实地检查,出口企业就会经营,经营所涉及到的后果是出口退税流程全部被暂停,如果历史单证没有办法证明出口企业是在实际经营,很有可能会导致原先已经退下来的税款要求被反纳,重新交回给税局。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国际报关价格的创实货运于2025/2/14 23:42:01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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